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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常德市对外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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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月18日至22日,督察组到常德开展了下沉督察。7月1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视频会议形式反馈了督察报告。

常德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始终把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组建专门班子,迅速部署整改方案起草工作。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先后研究讨论审议整改方案,7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4次征求区县(市)的意见、3次对照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反复修改完善。

目前,《整改方案》已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相关程序审批到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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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减污降碳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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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强调了四条整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担负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规划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等结合起来,与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以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建立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做到目标精准、措施精准、时限精准、责任精准。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分门别类系统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坚决做到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责任损害追究到位、群众合理诉求回应到位。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港口码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矿山生态破坏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类似问题,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依法施策、科学施策、精准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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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确立了三个方面整改目标:

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梳理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涉及我市的问题,对标整改要求,逐条抓好落实,把“五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五个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问题不遗不漏、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3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以上;全市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89%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率稳定达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地下水Ⅴ类水体比例不增加;森林覆盖率达48%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1.6%以上;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2.4%、2.4%、1.6%、1.6%左右;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比降低4.2%左右。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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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主体责任单位、市级督导领导、督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举一反三、突出系统整改、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4大类14项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思践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常态化调度机制,严肃查处整改过程中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自觉、不坚决、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总磷削减为重点,抓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珊珀湖、安乐湖、冲天湖、北民湖、胭脂湖等重点湖库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和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按照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计划推进空气质量提升,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源头防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巩固深化危险废物专项大排查大调查成果,开展涉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持续推进石门县原雄黄矿砷污染治理,实施重金属监测断面达标行动。加强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保护,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中依法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是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沅水、澧水干支流及西洞庭湖岸线治污治岸治渔。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绿色矿山创建。加快推进洞庭湖及沅水、澧水流域生态廊道建设,保障自然岸线比例,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循环化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继续推动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规模。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生产,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加强中小窑炉、砖瓦、陶瓷、玻璃行业等工业散煤治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气供热,加快船舶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四是服务发展,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以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实施“十四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空气、地表水等监测站点与国省联网共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重点企业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平台监管和数据运用。深化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参与相关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修订及评估。深化区县(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管理平台、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等信息化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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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各级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督办调度。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监督,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涉及责任追究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四是规范销号管理。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公示、申请、核查、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实行集中销号备案,强化整改销号从严把关、社会监督、媒体曝光和责任追究,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五是及时公开信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整改方案和宣传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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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十四五”及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抓好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短板,大力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常德力量。

(整改方案全文请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编辑 |  谭 迪            

           一审 | 刘仕稳                

           二审 | 黄道兵

      三审 | 朱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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